用户中心 用户名: 密码:   注 册
 

站内搜索:

 
  首页>招商引资>正文
 
申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程序
【字体: 2006-11-1 15:09:58  作者: 来源: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申报审批程序

  1. 以上示图为申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程序。
  2. 投资总额低于1亿美元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不含基础设施和采掘业项目)可直接向市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审批。
  3. 超过我省审批权限、产品涉及许可证、配额管理或须由国家统一管理的项目,由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上报国务院授权审批的机关审批。
  4. 技术改造项目,由县、市、省、国家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然后由外经贸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合同、章程。
  5. 欲知"程序"中各个步骤的详情,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6. 设在各开发区、保税区的项目,直接向开发区、保税区管委会申报。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    技术支持:潮汕信息网
 备案序号:粤ICP备06123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