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侨组通〔2008〕23号
区直各单位、办事处、驻侨区垂直单位:
区委定于12月召开区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揭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揭市组通[2008]122号)文件的精神,为切实加强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紧扣“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联系实际检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发展思路、推动发展、群众工作、促进和谐、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区委将派出征求意见组到各单位认真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区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开展“三对照、三查找”情况:对照“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查找在思想观念、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查找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发展模式、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愿望,查找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区直各单位、办事处、驻侨区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征求意见的方法
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填写好征求意见表。
四、时间安排
11月25日上午:龙湖办事处、经贸局、工商所、地税分局;
11月25日下午:公安分局、规划局、财政局;
11月26日上午:国税分局、农业局、信用社、计生(民政)局;
11月26日下午:法庭、电力公司、宣传部;
11月27日上午:劳动社保局、邮政支局、电信支局、桃园办事处;
11月27下午:群工部、武装部、区直工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
五、相关要求
1、区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应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发言准备。
2、全区各单位在11月底前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发展思路、推动发展、群众工作、促进和谐、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订相应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优质高效进行。各单位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报告区管线领导,并邀请他们莅会指导;同时于会前7天报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届时将派员参加。各单位应于民主生活会后10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综合。
3、区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一个以上其他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加强指导。
附:2008年度区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中共大南山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大南山侨区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13日
主题词:2008年 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 通知
抄送: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008年11月13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