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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单位、办事处、驻侨区垂直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2008年“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的安全。
大南山侨区管委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