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办事处、驻侨区垂直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2008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6日至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的安全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大南山侨区管委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