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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年检程序
【字体: 2007-6-8 11:50:46  作者: 来源: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
 
 一、年检程序

    市场年检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市场开办单位领取并填写年检报告书,连同《市场登记证》送交市场登记机关;

   (二)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年检材料,将年检报告书中的内容和数据录入计算机,统计和汇总,并作出是否通过年检的决定;

   (三)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通过年检的市场,在《市场登记证》正面左下角加贴年检标识;

   (四)市场登记机关对通过年检的市场发还《市场登记证》。

    二、年检审查

    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市场名称、市场地址、市场负责人、市场开办单位、上市商品范围、商品交易方式等与市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是否一致;

   (二)市场开办单位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市场登记证》的行为;

   (三)市场开办单位是否履行职责;

   (四)市场开办单位有无设立经营机构,是否按照规定为经营机构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市场有无重大事件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六)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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